2020-07-14

绵阳以安全监管“约束力”换营商环境“亲和力”

  • 2019年12月30日 09时42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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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8月28日—29日,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安监执法支队”)与省“2019保平安”督查组对某氯碱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电解厂房内未采用防爆型配电箱等项事故隐患。按程序完成自己“分内之事”后,执法人员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与专家组一起,梳理后期情况、查阅国家标准,重新确认该配电箱不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不需要采用防爆型配电箱,最终将该项问题列为选改项,企业也没有因此受到暂停使用相关设备的处罚,既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又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威信力和亲和力。

    如果说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屏”,那么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就是“障”。正如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所说,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以安全监管“约束力”换取营商环境“亲和力”,真真切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社会营造安定和谐的公共秩序,为人民营造放心舒心的生活氛围。

    行动是有效的试金石。今年以来,绵阳市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为重要抓手,以专家服务为手段,以市安监执法支队为“利剑”,创新转变工作职能,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宽”相济,通过“换位”服务,在执法过程中,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化解安全隐患,赢得企业一致好评。

    前不久,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对我市某白酒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时,发现其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规范等3项事故隐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执法人员核实到该企业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守信”企业,便采取了责令其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方式,企业迅速整改到位,最终未受到处罚,保证了其正常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重点是发现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和生产者解决问题,绝不是一纸整改文书、一张行政罚单那么简单。”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行政处罚仅仅是手段,如何强化“事中”监管和服务,是市应急管理局一直探索的关键问题。

    早在2019年初,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制定执法计划和“2019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时,就以“精准”为引,开出了“分类监管执法”的良方,如对高危企业、3年内发生过事故的企业采取重点检查,对危险性相对较小、3年内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采取一般随机抽查,而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企业,则采取指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检查方式。有的放矢、各个击破,不仅改善了以往“大一统”检查的泛泛效果,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有了“事前”监管,“事中”服务如何做“加法”?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给出了答案:执法检查时科学、合理地给予企业隐患整改期限,杜绝事故隐患整改“一刀切”。在向企业下达隐患限期整改指令后,执法人员会对事故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隐患整改进度,当企业隐患整改遇到难点时,执法人员主动帮其想办法、出主意,甚至会针对某些隐患多次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整改,时时在企业“身边”出谋划策,为企业能够如期按质按量完成隐患整改提供了保障。

    不仅如此,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还摸索出一套“两带三有四结合”的执法模式,即带着专家执法、带着媒体执法,有执法方案、有整改指令、有查处典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执法又送法,既说理又交流,不仅明确告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还用鲜活的事故案例让企业明白隐患不整改的严重后果,帮助企业纠正认识偏差,最终主动有效落实整改。

    “在服务企业上做优做实,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来绵阳‘安家落户’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如今,市应急管理局正以‘严’执法为媒,“宽”服务为介,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绵阳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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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以安全监管“约束力”换营商环境“亲和力”

  • 2019年12月30日 09时42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2019年8月28日—29日,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安监执法支队”)与省“2019保平安”督查组对某氯碱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电解厂房内未采用防爆型配电箱等项事故隐患。按程序完成自己“分内之事”后,执法人员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与专家组一起,梳理后期情况、查阅国家标准,重新确认该配电箱不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不需要采用防爆型配电箱,最终将该项问题列为选改项,企业也没有因此受到暂停使用相关设备的处罚,既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又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威信力和亲和力。

    如果说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屏”,那么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就是“障”。正如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所说,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以安全监管“约束力”换取营商环境“亲和力”,真真切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社会营造安定和谐的公共秩序,为人民营造放心舒心的生活氛围。

    行动是有效的试金石。今年以来,绵阳市应急管理局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为重要抓手,以专家服务为手段,以市安监执法支队为“利剑”,创新转变工作职能,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宽”相济,通过“换位”服务,在执法过程中,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化解安全隐患,赢得企业一致好评。

    前不久,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对我市某白酒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时,发现其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规范等3项事故隐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执法人员核实到该企业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守信”企业,便采取了责令其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方式,企业迅速整改到位,最终未受到处罚,保证了其正常生产经营。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重点是发现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和生产者解决问题,绝不是一纸整改文书、一张行政罚单那么简单。”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行政处罚仅仅是手段,如何强化“事中”监管和服务,是市应急管理局一直探索的关键问题。

    早在2019年初,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制定执法计划和“2019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时,就以“精准”为引,开出了“分类监管执法”的良方,如对高危企业、3年内发生过事故的企业采取重点检查,对危险性相对较小、3年内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采取一般随机抽查,而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企业,则采取指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检查方式。有的放矢、各个击破,不仅改善了以往“大一统”检查的泛泛效果,更重要的是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有了“事前”监管,“事中”服务如何做“加法”?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给出了答案:执法检查时科学、合理地给予企业隐患整改期限,杜绝事故隐患整改“一刀切”。在向企业下达隐患限期整改指令后,执法人员会对事故隐患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隐患整改进度,当企业隐患整改遇到难点时,执法人员主动帮其想办法、出主意,甚至会针对某些隐患多次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整改,时时在企业“身边”出谋划策,为企业能够如期按质按量完成隐患整改提供了保障。

    不仅如此,绵阳市安监执法支队还摸索出一套“两带三有四结合”的执法模式,即带着专家执法、带着媒体执法,有执法方案、有整改指令、有查处典型,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执法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执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执法又送法,既说理又交流,不仅明确告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还用鲜活的事故案例让企业明白隐患不整改的严重后果,帮助企业纠正认识偏差,最终主动有效落实整改。

    “在服务企业上做优做实,吸引更多的企业和项目来绵阳‘安家落户’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说。如今,市应急管理局正以‘严’执法为媒,“宽”服务为介,多角度、全方位提升绵阳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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