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将评选“创新创业之星”和“奉献社会之星”
12月10日,从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宜宾市将评选10名“创新创业之星”和100名“奉献社会之星”。
“创新创业之星”需具有农村户籍人员,在宜宾市区域内(或宜宾市农村户籍人员在市外)开展创业创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开展的创业项目带动就业能力强。此外,还需创办企业需生产经营5年以上,每年平均吸纳城乡就业30人以上,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等条件。
“奉献社会之星”,需具有农村户籍人员,在宜宾市区域内(或宜宾市农村户籍人员在市外)各行各业就业创业,勤奋努力工作,出色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减排、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奉献爱心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各区(县)推荐评选后,由宜宾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2019年度宜宾市“创新创业之星”“奉献社会之星”进行评审,评选出10名“创新创业之星”和100名“奉献社会之星”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在春节前由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表扬。
“本次推荐奉献社会之星,主要针对在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村户籍的就业创业人员。已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和通报表扬的农村户籍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
推荐材料将在12月31日前报宜宾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