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乐山市:重拳出击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

  • 2018年04月27日 14时51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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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营销、赠送礼品、混淆概念……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赚取高额利润,混淆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及其它产品的概念,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8年风险监测、应急管理、保健食品及安全生产工作会,对2018年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了解到,自去年我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以来,集中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案件回顾

      让虚假宣传无所遁形

      去年12月,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中心城区春华路有商家“忽悠”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康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宣传活动,现场聚集了10多名老年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多种保健食品、食品。现场有2份落款分别为中国老年健康爱心敬老教育基地乐山工作站(公章为中国爱心助老福利工作组委会)、康运百年健康爱心敬老教育基地乐山地区工作站(公章为康运百年健康敬老教育基地)的《关于给乐山市中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补贴证的紧急通知》的宣传资料,另外还有3本加盖“助老工程福利工作组委会”公章的《老年人高级补助证》,1份《基因检测报告》。而在《紧急通知》中宣传表示“本次活动响应国家爱老助老政策号召,由多家慈善机构和320家爱心企业共同发起的全国性工程。”突出标注“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领取老年便利购物车一辆和富硒大米一袋。”“凡符合条件报名者,可领取198元品牌手包一个以及非转基因稻米油一桶。”

      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出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能出示《紧急通知》《补助证》等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提取了部分宣传资料和公司经营情况记录,当即予以立案调查。

      此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发放《补助证》和提供“基因检测”服务等手段销售红曲茶多酚、中科鸿泰、基动力等产品,属于虚假商业推广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于2018年2月14日对康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2万元的处罚。

      多措并举

      守护百姓食药安全

      去年以来,我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将专项治理与全省开展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并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59件,罚没金额163.22万元,其中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45件,货值22.9万元,罚款金额53.38万元。

      同时,为扩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影响力,营造治理氛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宣传,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在大型超市、酒店、车站、集贸市场、小区门口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发布张贴消费警示以及到“会销”场所现场宣讲等方式,向消费者积极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帮助消费者认识到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没有治疗功效,不能轻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要理性消费,不参与流动团伙组织的通过开会、座谈、抽奖、体验等形式的推销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重消费,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维权意识。

      专项整治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组织多部门召开食品、保健食品工作推进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办等形成监管合力,多措并举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突击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力促形成分工明确、多管齐下的格局。

      部门提醒

      擦亮眼睛防“忽悠”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欺骗性高,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发现难、取证难、定性处罚难等困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在当前老龄化加剧的时代,老年人群体人数剧增,加之其辨识能力较弱,让部分非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乘虚而入,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此外,新型的非法“会销”更具隐蔽性,经营者通常证照齐全,所销售产品手续齐全,他们更多的是利用老年人贪便宜、急切追求健康、缺乏保健食品认知,与子女缺乏沟通等弱点,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等活动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产品推介会,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有的还会贻误病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需仔细观察外包装,没有“蓝帽子”标识的,则不是保健食品。要仔细查阅外包装标注的保健功能,按照自己的健康需要或者遵医嘱购买。应到正规药店、商场购买,保管好购物凭证,不盲目参加健康讲座、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此外,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所有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都是违法广告,不可相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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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重拳出击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

  • 2018年04月27日 14时51分
  • 来源: 乐山市府
  •   会议营销、赠送礼品、混淆概念……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为赚取高额利润,混淆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及其它产品的概念,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8年风险监测、应急管理、保健食品及安全生产工作会,对2018年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记者了解到,自去年我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以来,集中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案件回顾

      让虚假宣传无所遁形

      去年12月,市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中心城区春华路有商家“忽悠”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康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宣传活动,现场聚集了10多名老年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多种保健食品、食品。现场有2份落款分别为中国老年健康爱心敬老教育基地乐山工作站(公章为中国爱心助老福利工作组委会)、康运百年健康爱心敬老教育基地乐山地区工作站(公章为康运百年健康敬老教育基地)的《关于给乐山市中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补贴证的紧急通知》的宣传资料,另外还有3本加盖“助老工程福利工作组委会”公章的《老年人高级补助证》,1份《基因检测报告》。而在《紧急通知》中宣传表示“本次活动响应国家爱老助老政策号召,由多家慈善机构和320家爱心企业共同发起的全国性工程。”突出标注“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领取老年便利购物车一辆和富硒大米一袋。”“凡符合条件报名者,可领取198元品牌手包一个以及非转基因稻米油一桶。”

      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出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能出示《紧急通知》《补助证》等资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提取了部分宣传资料和公司经营情况记录,当即予以立案调查。

      此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发放《补助证》和提供“基因检测”服务等手段销售红曲茶多酚、中科鸿泰、基动力等产品,属于虚假商业推广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于2018年2月14日对康运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2万元的处罚。

      多措并举

      守护百姓食药安全

      去年以来,我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将专项治理与全省开展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并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59件,罚没金额163.22万元,其中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45件,货值22.9万元,罚款金额53.38万元。

      同时,为扩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影响力,营造治理氛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宣传,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识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在大型超市、酒店、车站、集贸市场、小区门口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发布张贴消费警示以及到“会销”场所现场宣讲等方式,向消费者积极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帮助消费者认识到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没有治疗功效,不能轻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要理性消费,不参与流动团伙组织的通过开会、座谈、抽奖、体验等形式的推销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重消费,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维权意识。

      专项整治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组织多部门召开食品、保健食品工作推进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办等形成监管合力,多措并举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突击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力促形成分工明确、多管齐下的格局。

      部门提醒

      擦亮眼睛防“忽悠”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欺骗性高,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发现难、取证难、定性处罚难等困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在当前老龄化加剧的时代,老年人群体人数剧增,加之其辨识能力较弱,让部分非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会销”乘虚而入,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此外,新型的非法“会销”更具隐蔽性,经营者通常证照齐全,所销售产品手续齐全,他们更多的是利用老年人贪便宜、急切追求健康、缺乏保健食品认知,与子女缺乏沟通等弱点,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义诊、赠送礼物等活动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产品推介会,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有的还会贻误病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需仔细观察外包装,没有“蓝帽子”标识的,则不是保健食品。要仔细查阅外包装标注的保健功能,按照自己的健康需要或者遵医嘱购买。应到正规药店、商场购买,保管好购物凭证,不盲目参加健康讲座、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此外,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所有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都是违法广告,不可相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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