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四类助学资金”解决贫困大学生就学难
⑵地方专项助学金。市县两级财政在落实中省资助政策配套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地方财政配套、教育资金整合、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筹集地方教育助学专项资金468.75万元,按1500—2000元/人的标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2755人,确保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升学。
⑶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各区市县建立500万元规模以上的教育扶贫救助基金,重点筛选国家资助政策覆盖范围之外的特殊困难学生家庭,按每年500—5000元/户的标准,发放救助基金724万元,重点救助特殊困难大学生11401人。
⑷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开发银行四川分行提供资金保障,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及生活费等困难,全市贷款学生达30620人,贷款金额2.39亿元,贷款规模居全省第二位。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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