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雅安市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 2018年03月30日 11时12分
  • 来源: 省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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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安市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审管联动协同合作,初步建立运行规范顺畅、权责清楚明晰、监督健全完善、上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坚持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局“三集中”,审批主体由“多部门”聚合为“一个部门”。对试点县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外,凡由行政审批局发出的通知书、决定书,颁发的证、照、件等,一律使用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印章。

      二是审管协调明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行政审批局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制定完善审批与监管联络员、审批与监管联合审查、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做到审批与监管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试点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创新方式优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个性化服务功能,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服务相互融合。围绕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探索推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模式;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推行市场准入类、投资建设项目类、企业设立登记类事项的并联审批,着力解决过去审批主体多、程序复杂、协调难度大、审批时限长等突出问题。 

      四是上下联动聚合力。强化市级部门对试点县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加强政策尺度把握、专业标准认定、现场勘验及部门软件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提升队伍实操能力。坚持上下联动,凡因法律法规或中央、省对权力事项作出调整变更的,市级部门第一时间调整变更或委托下放到县,试点县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归口到行政审批局,须返回上级部门的及时初审并作转报,确保政令畅通无缝对接。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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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 2018年03月30日 11时12分
  • 来源: 省审改办
  •   雅安市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审管联动协同合作,初步建立运行规范顺畅、权责清楚明晰、监督健全完善、上下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一枚印章”管审批。坚持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局“三集中”,审批主体由“多部门”聚合为“一个部门”。对试点县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外,凡由行政审批局发出的通知书、决定书,颁发的证、照、件等,一律使用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印章。

      二是审管协调明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行政审批局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制定完善审批与监管联络员、审批与监管联合审查、审批和监管信息互通、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做到审批与监管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试点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创新方式优服务。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个性化服务功能,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服务相互融合。围绕行政审批综合效能提升,探索推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模式;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推行市场准入类、投资建设项目类、企业设立登记类事项的并联审批,着力解决过去审批主体多、程序复杂、协调难度大、审批时限长等突出问题。 

      四是上下联动聚合力。强化市级部门对试点县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加强政策尺度把握、专业标准认定、现场勘验及部门软件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提升队伍实操能力。坚持上下联动,凡因法律法规或中央、省对权力事项作出调整变更的,市级部门第一时间调整变更或委托下放到县,试点县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归口到行政审批局,须返回上级部门的及时初审并作转报,确保政令畅通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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