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内江市“三举措”确保春节食品安全

  • 2018年02月07日 14时1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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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突出重点。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食品生产集聚区、特色食品集中生产区等重点区域和无证单位、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单位的检查排查;在食品流通环节,针对农村、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地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小摊点等场所,加强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有毒有害、“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在餐饮环节,以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食品小餐饮、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检查。

      ⑵强化措施。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为基础,建立追溯机制为手段,强化风险分级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产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防止问题扩大蔓延;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特别是对肉及肉制品,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加强风险分级管理,通过分级评价,既要明确重点单位、重点区域,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也要使生产经营者了解自身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和控制;加大检查检验力度,对米面油、肉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产品实施100%全抽检。

      ⑶严格查处。特别是对近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及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产品和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及无证或超范围生产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同时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食品生产销售网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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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市“三举措”确保春节食品安全

  • 2018年02月07日 14时14分
  • 来源: 内江市府
  •   ⑴突出重点。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食品生产集聚区、特色食品集中生产区等重点区域和无证单位、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单位的检查排查;在食品流通环节,针对农村、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地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小摊点等场所,加强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的检查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有毒有害、“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在餐饮环节,以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食品小餐饮、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及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检查。

      ⑵强化措施。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为基础,建立追溯机制为手段,强化风险分级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产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防止问题扩大蔓延;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特别是对肉及肉制品,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加强风险分级管理,通过分级评价,既要明确重点单位、重点区域,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也要使生产经营者了解自身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和控制;加大检查检验力度,对米面油、肉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产品实施100%全抽检。

      ⑶严格查处。特别是对近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及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的产品和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及无证或超范围生产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严格依法处罚到人,同时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食品生产销售网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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