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建立三项激励机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2)建立量责评分机制。按照“群众大会集体评议、帮扶村‘两委’干部会商打分”的方式,建立贫困户脱贫责任评分制度,将主动谋求增收渠道、主动参与脱贫政策宣传落实作为基础分值,对贫困户脱贫现实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对主动脱贫并年度考评排位靠前的贫困户,直接给予物质奖励,并在帮扶措施、务工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消极等待且排位靠后的,通过群众大会、乡村大喇叭等公开批评。
(3)建立股权激励机制。通过在“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贫困户”利益联结中,设立积极参与股、主动脱贫股,对贫困户主动参与建设、发展产业的予以200—1000元经济奖励。并定期对“脱贫示范户”等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强化脱贫典型示范激励。截止目前,全市已表扬先进典型1237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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