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加大“双民企业”扶持力度
(2)出台优惠政策。对有发展前景微型“双民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中小型“双民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发展生产上给予补助资金;对规模以上“双民企业”通过安排项目资金帮助企业改造基础设施。
(3)建立激励机制。由民宗、财政部门对“双民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给予政策项目扶持激励,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实现“双民企业”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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