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二是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在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三是治理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重点治理发布虚假发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开发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行为。
四是整顿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顿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房屋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税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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