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广元市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 2018年10月15日 10时02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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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低保救助。建立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2年的290元/月、130元/月,提高到目前500元/月、310元/月,累计月补助水平从2012年的181元、81元,增长到2017年的282元、169元,年发放救助资金从2012年的42067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62730万元,增长49.1%。

      二是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从低保、五保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支出从2012年的9470.85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0557.34万元,增长11.47%,住院救助人次均救助水平从2012年的1517.38元提高到2017年的2711.36元,增长78.69%。

      三是特困救助。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从2013年的260元/月、390元/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00元/月、500元/月,增长153.84%、128.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150元、50元标准发放。

      四是残疾救助。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按照8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2012年以来,累计为4.5万名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8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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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多层次民生保障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 2018年10月15日 10时02分
  • 来源: 广元市府
  •   一是低保救助。建立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2年的290元/月、130元/月,提高到目前500元/月、310元/月,累计月补助水平从2012年的181元、81元,增长到2017年的282元、169元,年发放救助资金从2012年的42067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62730万元,增长49.1%。

      二是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从低保、五保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支出从2012年的9470.85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0557.34万元,增长11.47%,住院救助人次均救助水平从2012年的1517.38元提高到2017年的2711.36元,增长78.69%。

      三是特困救助。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月基本生活标准从2013年的260元/月、390元/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00元/月、500元/月,增长153.84%、128.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150元、50元标准发放。

      四是残疾救助。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按照8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按照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2012年以来,累计为4.5万名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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