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多措并举加强居民住房保障
⑵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居民购房安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和规范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行为,预售资金监管,销售代理和房产经纪机构,企业代缴资金行为等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督和规范;严禁开发企业代缴各种税收、维修资金办证等费用,严禁将未取得预售许可项目和在建已抵押工程以各种形式进行销售,要求开发企业、银行必须严格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居民购房资金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全市城区批准新建商品住房预售10256套,总面积94.9万平方米。实施新建和二手商品房网签备案制度,开展房源核验,确保已抵押、查封和限制交易的保障性住房等房源不能进入交易市场,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等问题发生。目前已办结新建商品房销售17058套,面积121.26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3299套,面积30.51万平方米。
⑶坚持租购并举,将租赁市场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启动了房屋租赁软件系统平台建设,向社会公众公布租赁信息,核验租赁房屋产权真伪,强化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赁房屋押金监管及网上缴租等服务。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平台,动态掌握房产情况和人员流动等信息数据,及时开展房地产租赁市场情况分析。引导个人、中介、企业进入信息平台参与租赁和服务,建立房屋租赁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等,积极推进租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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