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发布“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 2017年09月22日 11时41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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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出炉。《规划》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84100户187295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总体目标: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根据《规划》,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

      2017年至2019年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2013年底以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84100户187295人在2020年达到当年脱贫标准实现稳定脱贫。

      到2020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确保目标实现

      《规划》要求,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解决贫困问题。

      “十三五”期间共规划3万名贫困人口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解决贫困问题。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实现脱贫的,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参与重大项目务工,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实现脱贫。

      “十三五”期间,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全市涉及46个乡(镇)244个村,对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户82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200个,力争突破1300个。

      保障措施:形成社会帮扶合力

      《规划》提出,从2016年起,至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继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1%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各县(市、区)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市级有关部门每年投向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原则上达到50%以上;组建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等扶贫基金。

      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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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发布“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 2017年09月22日 11时41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日前,《德阳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出炉。《规划》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全市84100户187295名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0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总体目标: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根据《规划》,中江龙泉山区、水库淹没区、南部尾灌区、旌阳丘陵区、罗江鄢回片区5个贫困片区的385个市级连片贫困村和广汉、什邡、绵竹16个“插花”贫困村,截至2015年底的37800户83502名扶贫对象,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

      2017年至2019年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制定“回头帮”措施,确保2013年底以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84100户187295人在2020年达到当年脱贫标准实现稳定脱贫。

      到2020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确保目标实现

      《规划》要求,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易地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解决贫困问题。

      “十三五”期间共规划3万名贫困人口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解决贫困问题。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就业实现脱贫的,加大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参与重大项目务工,扩大转移就业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实现脱贫。

      “十三五”期间,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全市涉及46个乡(镇)244个村,对自愿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7户82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200个,力争突破1300个。

      保障措施:形成社会帮扶合力

      《规划》提出,从2016年起,至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继续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1%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各县(市、区)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市级有关部门每年投向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原则上达到50%以上;组建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和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等扶贫基金。

      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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