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14639万元
⑵严格收回程序。采取“部门自查+财政抽查”结合,由部门先行自查清理上报,财政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审核、认定资金性质,再按规定收回并统筹使用。
⑶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划拨、定期报告、结算对账等动态监管机制,增强资金执行刚性约束,严控新增存量。
⑷注重盘活实效。缩短对收回资金安排、拨付等环节的流程时限,力促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二次”沉淀。今年以来,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639万元,其中盘活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两年以上资金4660万元、盘活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8461万元、注销以前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1518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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