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市推行企业集群注册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2017年08月25日 11时08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字体:
  •   今年初,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推广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市州后,采取多项举措加速推进企业集群注册改革试点工作。8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商务秘书制度,着力解决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住所难找或费用过高的创业瓶颈,激发投资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突出宣传调研,制定配套措施。2月下旬迅速召开了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前期动员、实地调研、分类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加速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无办公实体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搜集企业意见建议及对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模式的意向;对攀枝花市内钒钛科技孵化器、大学生孵化器等既有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企业进行了调研。通过广泛调研,逐步形成了全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框架,草拟《攀枝花市商务秘书托管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类园区、孵化器公司、电子产业园区等单位对该办法进行研讨论证、修改完善。7月31日,正式出台该办法。

      (2)注重以点带面,支持创业创新。以小微企业聚集度较高、企业集中管理水平成熟的产业园区为突破口,对既有的企业园区进行升级转型,将一般的企业孵化园转型为商务秘书企业托管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服务,解决了无传统意义住所的市场主体无法办理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的问题,释放场地资源,为大众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激发创业活力。目前,已经接到群众咨询(含电话咨询)500余人次。

      (3)放宽企业入驻条件,明确集群注册负面清单。放宽入驻企业住所证明材料及对商务秘书托管企业、入驻企业的监管等内容。明确同一住所地址已登记注册5家(含)以上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从事工业园、电子商务、大学生创业园、企业孵化器等园区经营管理的市场主体均可申请办理商务秘书托管企业。明确入驻企业(被托管企业)注册的负面清单,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的,以及从事生产加工、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住所不能被托管。

      (4)强化考核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改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每月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攀枝花市推行企业集群注册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2017年08月25日 11时08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今年初,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推广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市州后,采取多项举措加速推进企业集群注册改革试点工作。8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商务秘书制度,着力解决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住所难找或费用过高的创业瓶颈,激发投资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突出宣传调研,制定配套措施。2月下旬迅速召开了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前期动员、实地调研、分类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加速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无办公实体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搜集企业意见建议及对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模式的意向;对攀枝花市内钒钛科技孵化器、大学生孵化器等既有的小微企业创业孵化企业进行了调研。通过广泛调研,逐步形成了全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框架,草拟《攀枝花市商务秘书托管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类园区、孵化器公司、电子产业园区等单位对该办法进行研讨论证、修改完善。7月31日,正式出台该办法。

      (2)注重以点带面,支持创业创新。以小微企业聚集度较高、企业集中管理水平成熟的产业园区为突破口,对既有的企业园区进行升级转型,将一般的企业孵化园转型为商务秘书企业托管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服务,解决了无传统意义住所的市场主体无法办理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的问题,释放场地资源,为大众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激发创业活力。目前,已经接到群众咨询(含电话咨询)500余人次。

      (3)放宽企业入驻条件,明确集群注册负面清单。放宽入驻企业住所证明材料及对商务秘书托管企业、入驻企业的监管等内容。明确同一住所地址已登记注册5家(含)以上的公司制企业法人,从事工业园、电子商务、大学生创业园、企业孵化器等园区经营管理的市场主体均可申请办理商务秘书托管企业。明确入驻企业(被托管企业)注册的负面清单,经营范围涉及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的,以及从事生产加工、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定经营场所的,企业住所不能被托管。

      (4)强化考核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改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每月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