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巴中市实行最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 2017年06月08日 11时16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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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巴中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家生受邀做客中国·巴中网《政务访谈》栏目,以“实行最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一、实行食品最严监管,主要有哪些法律依据?

      主要有六个方面:1.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14部基本法律。2.《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40多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品安全的4个司法解释。4.食药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共80多部。5.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00多个。6.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制定的规章,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实行最严监管,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住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省委、省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守住的三条底线之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巴中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强化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议。

      三、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食品安全有四大责任体系。首先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如果生产者、经营者都严格依法诚信经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来讲,各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要组织、领导、协调;要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三是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四是社会各界有共治责任。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从纵向来看,是分级负责。从横向来看,是多部门分段负责。巴中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由26个部门组成,这些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监管责任。比如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肥、农药、兽药(包括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食品生产工具、设备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工商登记及食品虚假广告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食品犯罪案件的查办。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是分为多部门分段监管的责任体系。

      四、巴中市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从两组数据来看,巴中市的食品总体上是安全的。一是农业部门2016年完成农产品省级例行抽检320个,合格率为99.5%;市级例行监测抽检360个,合格率为98.9%;抽检畜产品360个,合格率为100%。二是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抽检了405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合格率为97.32%,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0.5个百分点。

      五、巴中市有多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工作质效?

      目前,巴中市的办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有17922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2家、流通企业12500家、餐饮服务单位527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从“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食品抽检、案件查办”四个方面入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六、近年来,巴中市查办了多少食品案件?

      2016年,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81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1件,处罚没款230多万元。查办的案件已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全部予以曝光,《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对部分典型案件也进行了曝光。今年1-4月,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5件,罚款67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件。

      七、巴中市食品抽检情况怎样?

      2016年抽检了4056批次食品,合格率为97.3%。另有2.7%的食品不合格,主要是桶装水、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酱卤肉食品亚硝酸盐超标,馒头、白酒等食品甜蜜素的非法添加等。针对这些问题,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2017年,全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5000批次,比2016年增加了1000批次。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五项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五项制度”即“监管责任制度、工作记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管责任制就是把所有监管对象明确到监管人员头上去,落实监管责任。但监管没有,怎么监管,什么时候做了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做了怎样的处理,监管人员要如实记录下来,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记实制度。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仅仅靠两个执法人员是解决不了的,那就需要向党组报告,提交党组研究解决,这叫工作报告制度。第四项制度就是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就是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查处、食品抽检等予以公开。第五项制度是责任追究制度。监管人员如果没有认真履职尽责,会受到责任追究。推出五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做实食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九、政务公开制度具体怎样落实?

      主要通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案件查办方面,在网站首页设置“黑榜”,公开违法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等信息,今年已公布3期,涉及10家企业。在食品抽检方面,设置专栏公开抽检结果。此外,还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公开相关内容。

      十、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怎样处置?

      根据《食品安全法》,各级政府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食药、卫计、公安、宣传等部门将按照预案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治,实施危害控制、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市、县两级食药监管部门按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015年以来,全市组织了4次应急实战演练。今年还将举办一次省级示范性应急实战演练。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何处办理?

      食品生产经营需办理的证件主要有4类:一是“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白酒这5种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四川省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等28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在巴中市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根据规定,从受理到核发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食品经营(销售和餐饮)许可证。在各县(区)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根据规定,从受理到核发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要求,各县(区)局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需在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备案证。四是流动摊贩需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证。

      十二、对食品“三小”行业有哪些具体监管措施?

      2017年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管、食药、工商、质监、卫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作出明确的划分。比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城管部门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品种目录限制。比如: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小经营店、摊贩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二是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各县(区)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在发放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30日内,必须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食品抽检制度。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同时,把“三小”食品纳入监督抽检范围内,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风险预防能力。四是免费培训制度。各县(区)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要组织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从业者的能力素质。

      十三、巴中市怎样处置和监管“地沟油”?

      “地沟油”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住建部门除在垃圾处理厂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理外,还建成了1家年产生物柴油1万多吨的企业,将餐厨废弃物转化成生物柴油循环利用。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农业部门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去向可查。三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质量安全,做到来源可查;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并交由符合要求的单位处理;严禁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十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怎样加强亚硝酸盐的监管?

      亚硝酸盐俗称硝盐,成人摄入0.2-0.5克就会中毒,1-3克即可致死。为加强监管,一是发布“五禁止六必须”公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亚硝酸盐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户户见面、家家查清、个个签订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承诺书”的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刊播公告、科普知识、消费警示外,还印发了50000张宣传海报在全市广泛张贴。四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违反“五禁止六必须”等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已有3家企业被立案查处。五是鼓励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亚硝酸盐违规销售、购买、存储、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属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十五、巴中市“明厨亮灶”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怎样?

      “明厨亮灶”主要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让消费者享有了解后厨情况的权利。巴中市今年计划实施1500家“明厨亮灶”,一季度已完成406家,完成率达27%。二季度工作还在进行中,完成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六、如何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职责,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学校食堂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员的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晨检、食品留样等制度;四是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十七、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也可以保留不合格食品和购买的票据等证据,直接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进行投诉。食药监管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将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十八、怎样看待食品安全的谣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说,“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信息占45%”。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专家李祥州说,“将近一半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是谣言”。这些谣言严重扰乱了老百姓的消费判断,损害了行业发展,干扰了正常的食品监管工作,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食品安全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够,二是科普宣传效果不好,三是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些情况,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老百姓能方便的了解到科学权威信息,压缩食品谣言生存空间。二是大力开展食品科普宣传,降低食品安全谣言对社会公众带来的恐慌。三是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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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实行最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 2017年06月08日 11时16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   近日,巴中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家生受邀做客中国·巴中网《政务访谈》栏目,以“实行最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一、实行食品最严监管,主要有哪些法律依据?

      主要有六个方面:1.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14部基本法律。2.《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40多部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品安全的4个司法解释。4.食药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共80多部。5.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00多个。6.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制定的规章,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实行最严监管,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守住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省委、省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守住的三条底线之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巴中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强化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议。

      三、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是怎样的?

      我国食品安全有四大责任体系。首先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如果生产者、经营者都严格依法诚信经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来讲,各级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要组织、领导、协调;要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三是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四是社会各界有共治责任。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从纵向来看,是分级负责。从横向来看,是多部门分段负责。巴中市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由26个部门组成,这些部门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监管责任。比如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肥、农药、兽药(包括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食品生产工具、设备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工商登记及食品虚假广告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食品犯罪案件的查办。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是分为多部门分段监管的责任体系。

      四、巴中市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从两组数据来看,巴中市的食品总体上是安全的。一是农业部门2016年完成农产品省级例行抽检320个,合格率为99.5%;市级例行监测抽检360个,合格率为98.9%;抽检畜产品360个,合格率为100%。二是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抽检了405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合格率为97.32%,比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0.5个百分点。

      五、巴中市有多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工作质效?

      目前,巴中市的办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有17922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2家、流通企业12500家、餐饮服务单位527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从“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食品抽检、案件查办”四个方面入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六、近年来,巴中市查办了多少食品案件?

      2016年,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81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1件,处罚没款230多万元。查办的案件已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全部予以曝光,《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对部分典型案件也进行了曝光。今年1-4月,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5件,罚款67万余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件。

      七、巴中市食品抽检情况怎样?

      2016年抽检了4056批次食品,合格率为97.3%。另有2.7%的食品不合格,主要是桶装水、瓶装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酱卤肉食品亚硝酸盐超标,馒头、白酒等食品甜蜜素的非法添加等。针对这些问题,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2017年,全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5000批次,比2016年增加了1000批次。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五项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五项制度”即“监管责任制度、工作记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管责任制就是把所有监管对象明确到监管人员头上去,落实监管责任。但监管没有,怎么监管,什么时候做了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做了怎样的处理,监管人员要如实记录下来,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记实制度。在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仅仅靠两个执法人员是解决不了的,那就需要向党组报告,提交党组研究解决,这叫工作报告制度。第四项制度就是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就是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查处、食品抽检等予以公开。第五项制度是责任追究制度。监管人员如果没有认真履职尽责,会受到责任追究。推出五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做实食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九、政务公开制度具体怎样落实?

      主要通过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在案件查办方面,在网站首页设置“黑榜”,公开违法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等信息,今年已公布3期,涉及10家企业。在食品抽检方面,设置专栏公开抽检结果。此外,还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公开相关内容。

      十、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怎样处置?

      根据《食品安全法》,各级政府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食药、卫计、公安、宣传等部门将按照预案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治,实施危害控制、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市、县两级食药监管部门按预案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2015年以来,全市组织了4次应急实战演练。今年还将举办一次省级示范性应急实战演练。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何处办理?

      食品生产经营需办理的证件主要有4类:一是“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白酒这5种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四川省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等28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在巴中市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根据规定,从受理到核发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食品经营(销售和餐饮)许可证。在各县(区)政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办理。根据规定,从受理到核发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的工作要求,各县(区)局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需在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备案证。四是流动摊贩需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证。

      十二、对食品“三小”行业有哪些具体监管措施?

      2017年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管、食药、工商、质监、卫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作出明确的划分。比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城管部门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品种目录限制。比如: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小经营店、摊贩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二是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各县(区)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在发放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30日内,必须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食品抽检制度。要求食品小作坊对新投产、停产超过三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同时,把“三小”食品纳入监督抽检范围内,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风险预防能力。四是免费培训制度。各县(区)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要组织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从业者的能力素质。

      十三、巴中市怎样处置和监管“地沟油”?

      “地沟油”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住建部门除在垃圾处理厂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理外,还建成了1家年产生物柴油1万多吨的企业,将餐厨废弃物转化成生物柴油循环利用。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农业部门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去向可查。三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质量安全,做到来源可查;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并交由符合要求的单位处理;严禁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十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怎样加强亚硝酸盐的监管?

      亚硝酸盐俗称硝盐,成人摄入0.2-0.5克就会中毒,1-3克即可致死。为加强监管,一是发布“五禁止六必须”公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亚硝酸盐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户户见面、家家查清、个个签订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承诺书”的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及市级网络媒体刊播公告、科普知识、消费警示外,还印发了50000张宣传海报在全市广泛张贴。四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违反“五禁止六必须”等规定的企业,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已有3家企业被立案查处。五是鼓励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亚硝酸盐违规销售、购买、存储、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属实的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十五、巴中市“明厨亮灶”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怎样?

      “明厨亮灶”主要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让消费者享有了解后厨情况的权利。巴中市今年计划实施1500家“明厨亮灶”,一季度已完成406家,完成率达27%。二季度工作还在进行中,完成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六、如何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职责,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学校食堂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员的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晨检、食品留样等制度;四是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十七、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也可以保留不合格食品和购买的票据等证据,直接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进行投诉。食药监管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将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十八、怎样看待食品安全的谣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说,“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信息占45%”。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专家李祥州说,“将近一半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是谣言”。这些谣言严重扰乱了老百姓的消费判断,损害了行业发展,干扰了正常的食品监管工作,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食品安全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够,二是科普宣传效果不好,三是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些情况,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老百姓能方便的了解到科学权威信息,压缩食品谣言生存空间。二是大力开展食品科普宣传,降低食品安全谣言对社会公众带来的恐慌。三是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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