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扩大特殊人群医疗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2017年06月22日 10时32分
来源:
自贡市府
我市出台《自贡市特殊人群患者医疗优惠实施意见》,新增Ⅰ、Ⅱ级重度残疾人、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现役军人和自贡地区军队离退休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等7类人群为优惠对象,优惠机构扩大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惠项目涵盖免收普通门诊费、床位费、用血保证金及减免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检查费、治疗费及手术费等,优惠幅度达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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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