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遍地开花”

  • 2017年05月10日 11时25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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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遍地开花”

      农村土地“活”了村民腰包鼓了

      4月17日上午,安居区步云乡竹筒湾村的百余亩中药材长势正茂,青翠欲滴。在白芨种植基地里,数位村民正忙着刨土、除草。

      “土地流转后,我在中药材基地务工,每月收入就有2000元。”村民倪兴才告诉记者,2015年,他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仅去年,白芨进入成熟期,2分多地的白芨就卖了1万多元。

      在我市,与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一样,众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带领越来越多的村民增收致富。随着我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通过创新机制、拓展服务,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激发农业发展新活力。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专合社”让村民腰包鼓起来

      在竹筒湾村,水泥路通村到户,灌溉设施一应俱全。顺着平坦宽阔的村道路,记者来到山坡上,成片的中药材甚是显眼,每片药地里都铺设好灌溉设施,各类中药材已陆续开花,各色相间,特别好看。“过段时间,满山的中药材全部开花,将更加漂亮!”竹筒湾村村支部副书记蔡景益对村里的变化感到高兴和自豪。

      从2015年开始,竹筒湾村陆续引进四川广顺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耕之乐、温氏景容、俊贤素芬家庭农场等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建立专业种养合作社,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目前,全村已流转土地410亩,除核心区域的173亩中药材外,全村还规模种植了广西沙糖橘及各类苗卉。

      “引进企业实行土地流转,不仅改善了村里的生产条件,也有效促进了村民增收。”蔡景益说,目前,全村入驻企业总投资达1420万元,建设村组道路11.6公里,入户路5.6公里,完成9口堰塘87.6亩淘污整治,整理中低产田土675.9亩。仅在去年,村里企业临时用工累计870人,并辐射带动基地周边200多户农户种植发展中药材,让村民不出家门就能打工挣钱。去年,竹筒湾村村民人均增收近600元,现在回村种植中药材、务工的村民更多了。

      引进企业实行土地流转后,不仅有效改善了村里的生活、生产条件,更促进了农业经营向现代模式转变。

      “现在地里扭开龙头就可以灌溉,轻松多了。”倪兴才说,土地流转后,不少村民帮企业打零工,活路轻松,每天还可以挣几十块。

      如何调动村民积极性,确保农户增收,是村两委和企业业主考虑得更多的问题。四川广顺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保护价统一收购中药材,并为村民量身定制“流转”和“入股”两种模式,确保村民增收。

      竹筒湾村的土地流转模式,为企业、专合组织按当地当年市场价以每亩协商租金补偿农户,每三年递增20%;次年开始,一般户每年另分得当年流转土地经营收入纯利润的10%。土地租金入股模式,每年租金作为股份累计,当年开始分红,一般户按当年流转土地经营收入纯利润的30%分红。“这样的方式,能将企业发展和村民增收融为一体。”广顺堂生态农业公司董事长倪军说。

      事实上,完善好利益联结机制,对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农户增收都至关重要。我市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创新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利益。

      舞好龙头强示范

      企业带领农户“闯”市场

      同样在安居区,安居永丰绿色524红苕专业合作社日前邀请了4名省市农技专家,为安居区白马镇黄桶坡村的贫困户及合作社社员培训科学种植生态红苕、绿色红苕的农业技术,并为他们配送524红苕种子。

      “我们实行统一配送种子、统一技术、统一销售,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并有效拓展市场。”永丰绿色524红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远林介绍,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当下,524红苕合作社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提高524红苕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科学种植方法,培育绿色、生态食品。为了打开消费市场,李远林积极参加各种展会,524红苕也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去年,524红苕逆市飘红,产品提前3个月卖完,产值达1800万元。合作社还拿出百余万元进行分红,确保会员得到实惠。

      “农民的钱袋子是否鼓起来,已成为检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舞好龙头,对农户增收很重要!”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邓霞表示,在“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的发展模式中,企业的主体作用非常明显。如何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带领农户大胆闯市场,打开市场,实现产销两旺,已成为带动农户有效增收的关键。

      今年,广顺堂生态农业公司将进一步发展中药材规模种植,力争把中药材基地扩大至800亩。公司还在竹筒湾村建设一座生产加工车间,将收获的中药材加工为成品进行销售,带动更多村民增收。对于药材的销售,倪军很有信心。他说,涉足中药材领域多年,公司产品已销售至全国各地,只要把控好药材质量,销路不愁。

      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农业从“粗放”走向“集约”

      “通过构建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市农业发展不断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邓霞介绍,我市把发展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要解决好今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此,我市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效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通过扶持培育,我市已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的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75个,家庭农场1052个,专业大户4700余个,市级以上农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160余家。去年,全市16个家庭农场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场,2个农民合作社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户增收上作用日益明显。

      【新锐观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请与农民共生共舞共赢

      经过多年来的政策支持和自我发展,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总体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现存的问题是,这些主体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是“空壳子”,长期休眠不生产经营;有的是“挂牌子”,一个主体、几块牌子,既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又是龙头企业,搞得“四不像”;有的没有过硬的技术,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没有拿得出手的产品,这些都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质量和外在形象。

      如何更好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擎”作用?要求我们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把规范和质量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家庭农场要还原本质特征。家庭农场最重要的内涵是使其劳动力与其他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达到最优,最大程度地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和家庭经营优势。因此,家庭农场要秉承科技创新理念,在生产的全过程,节约资源投入,科学经营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民合作社要扩大规模。要遵循合作社本质,坚持合作社归农户所有、由农户控制、按章程分配的办社原则。在此基础上,按照合作社同类合并、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发展之路,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发展联合社和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社,提高综合竞争力。

      龙头企业要发挥作用。龙头企业与一般企业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要带动农民发展,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收益。龙头企业必须坚持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规范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服务,吸引农民以多种形式入股,形成经济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此外,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也要规范引导。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农业,重点从事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干不好、干不起来的领域,如种养业产前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产业,种苗、饲料、储藏、保鲜、加工、购销等环节,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实现共生、共舞、共赢。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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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遍地开花”

  • 2017年05月10日 11时25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遍地开花”

      农村土地“活”了村民腰包鼓了

      4月17日上午,安居区步云乡竹筒湾村的百余亩中药材长势正茂,青翠欲滴。在白芨种植基地里,数位村民正忙着刨土、除草。

      “土地流转后,我在中药材基地务工,每月收入就有2000元。”村民倪兴才告诉记者,2015年,他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仅去年,白芨进入成熟期,2分多地的白芨就卖了1万多元。

      在我市,与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一样,众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带领越来越多的村民增收致富。随着我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通过创新机制、拓展服务,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激发农业发展新活力。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专合社”让村民腰包鼓起来

      在竹筒湾村,水泥路通村到户,灌溉设施一应俱全。顺着平坦宽阔的村道路,记者来到山坡上,成片的中药材甚是显眼,每片药地里都铺设好灌溉设施,各类中药材已陆续开花,各色相间,特别好看。“过段时间,满山的中药材全部开花,将更加漂亮!”竹筒湾村村支部副书记蔡景益对村里的变化感到高兴和自豪。

      从2015年开始,竹筒湾村陆续引进四川广顺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耕之乐、温氏景容、俊贤素芬家庭农场等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建立专业种养合作社,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目前,全村已流转土地410亩,除核心区域的173亩中药材外,全村还规模种植了广西沙糖橘及各类苗卉。

      “引进企业实行土地流转,不仅改善了村里的生产条件,也有效促进了村民增收。”蔡景益说,目前,全村入驻企业总投资达1420万元,建设村组道路11.6公里,入户路5.6公里,完成9口堰塘87.6亩淘污整治,整理中低产田土675.9亩。仅在去年,村里企业临时用工累计870人,并辐射带动基地周边200多户农户种植发展中药材,让村民不出家门就能打工挣钱。去年,竹筒湾村村民人均增收近600元,现在回村种植中药材、务工的村民更多了。

      引进企业实行土地流转后,不仅有效改善了村里的生活、生产条件,更促进了农业经营向现代模式转变。

      “现在地里扭开龙头就可以灌溉,轻松多了。”倪兴才说,土地流转后,不少村民帮企业打零工,活路轻松,每天还可以挣几十块。

      如何调动村民积极性,确保农户增收,是村两委和企业业主考虑得更多的问题。四川广顺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立了广顺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保护价统一收购中药材,并为村民量身定制“流转”和“入股”两种模式,确保村民增收。

      竹筒湾村的土地流转模式,为企业、专合组织按当地当年市场价以每亩协商租金补偿农户,每三年递增20%;次年开始,一般户每年另分得当年流转土地经营收入纯利润的10%。土地租金入股模式,每年租金作为股份累计,当年开始分红,一般户按当年流转土地经营收入纯利润的30%分红。“这样的方式,能将企业发展和村民增收融为一体。”广顺堂生态农业公司董事长倪军说。

      事实上,完善好利益联结机制,对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农户增收都至关重要。我市积极探索合同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经营组织形式,创新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利益。

      舞好龙头强示范

      企业带领农户“闯”市场

      同样在安居区,安居永丰绿色524红苕专业合作社日前邀请了4名省市农技专家,为安居区白马镇黄桶坡村的贫困户及合作社社员培训科学种植生态红苕、绿色红苕的农业技术,并为他们配送524红苕种子。

      “我们实行统一配送种子、统一技术、统一销售,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并有效拓展市场。”永丰绿色524红苕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远林介绍,在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当下,524红苕合作社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提高524红苕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科学种植方法,培育绿色、生态食品。为了打开消费市场,李远林积极参加各种展会,524红苕也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去年,524红苕逆市飘红,产品提前3个月卖完,产值达1800万元。合作社还拿出百余万元进行分红,确保会员得到实惠。

      “农民的钱袋子是否鼓起来,已成为检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舞好龙头,对农户增收很重要!”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邓霞表示,在“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的发展模式中,企业的主体作用非常明显。如何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带领农户大胆闯市场,打开市场,实现产销两旺,已成为带动农户有效增收的关键。

      今年,广顺堂生态农业公司将进一步发展中药材规模种植,力争把中药材基地扩大至800亩。公司还在竹筒湾村建设一座生产加工车间,将收获的中药材加工为成品进行销售,带动更多村民增收。对于药材的销售,倪军很有信心。他说,涉足中药材领域多年,公司产品已销售至全国各地,只要把控好药材质量,销路不愁。

      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农业从“粗放”走向“集约”

      “通过构建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市农业发展不断向现代经营方式转变。”邓霞介绍,我市把发展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要解决好今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此,我市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效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通过扶持培育,我市已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的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去年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75个,家庭农场1052个,专业大户4700余个,市级以上农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160余家。去年,全市16个家庭农场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场,2个农民合作社成功申报国家级示范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带动农户增收上作用日益明显。

      【新锐观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请与农民共生共舞共赢

      经过多年来的政策支持和自我发展,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总体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现存的问题是,这些主体规范化程度不高,有的是“空壳子”,长期休眠不生产经营;有的是“挂牌子”,一个主体、几块牌子,既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又是龙头企业,搞得“四不像”;有的没有过硬的技术,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没有拿得出手的产品,这些都影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质量和外在形象。

      如何更好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擎”作用?要求我们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把规范和质量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家庭农场要还原本质特征。家庭农场最重要的内涵是使其劳动力与其他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达到最优,最大程度地发挥规模经营效益和家庭经营优势。因此,家庭农场要秉承科技创新理念,在生产的全过程,节约资源投入,科学经营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民合作社要扩大规模。要遵循合作社本质,坚持合作社归农户所有、由农户控制、按章程分配的办社原则。在此基础上,按照合作社同类合并、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发展之路,扩大经营规模,积极发展联合社和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社,提高综合竞争力。

      龙头企业要发挥作用。龙头企业与一般企业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要带动农民发展,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的增值收益。龙头企业必须坚持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规范发展订单农业,为农户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服务,吸引农民以多种形式入股,形成经济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此外,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也要规范引导。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农业,重点从事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干不好、干不起来的领域,如种养业产前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产业,种苗、饲料、储藏、保鲜、加工、购销等环节,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实现共生、共舞、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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