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凉山州全面推行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

  • 2017年03月27日 17时17分
  •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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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由州政府发布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资产报告的通知》(凉府办函【2017】81号),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标志着全州全面推行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

      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政府经管资产和企业国有权益的全口径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开展政府资产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摸清政府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反映政府资产管理绩效,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全州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政府建立了资产报告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州财政局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和对下行业指导。每个州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协调事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州财政局负责。

      按联席会议分工要求,州财政局牵头负责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统筹协调、制度建设、培训组织、监督检查和数据汇总,汇审州本级和县(市)政府资产数据,向上级和州政府报送全州政府资产报告。州直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确定本部门本行业涉及的政府资产数据的采集渠道、填报口径和量价统计方法,部署本系统本行业有关政府资产数据编报、汇总和业务咨询指导工作,向州财政局报送本部门所属行业政府资产数据,参与对县(市)有关政府资产数据的联审和印证。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州政府的工作布署,共同做好做实全州2016年政府资产报告编制的培训、指导,录入、汇审和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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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全面推行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

  • 2017年03月27日 17时17分
  • 来源: 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   近期由州政府发布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资产报告的通知》(凉府办函【2017】81号),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标志着全州全面推行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

      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政府经管资产和企业国有权益的全口径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开展政府资产报告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摸清政府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反映政府资产管理绩效,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全州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政府建立了资产报告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州财政局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和对下行业指导。每个州直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协调事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州财政局负责。

      按联席会议分工要求,州财政局牵头负责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统筹协调、制度建设、培训组织、监督检查和数据汇总,汇审州本级和县(市)政府资产数据,向上级和州政府报送全州政府资产报告。州直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确定本部门本行业涉及的政府资产数据的采集渠道、填报口径和量价统计方法,部署本系统本行业有关政府资产数据编报、汇总和业务咨询指导工作,向州财政局报送本部门所属行业政府资产数据,参与对县(市)有关政府资产数据的联审和印证。

      下一步,州财政局将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州政府的工作布署,共同做好做实全州2016年政府资产报告编制的培训、指导,录入、汇审和上报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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