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市获得2016年空气激励资金1076万元

  • 2017年02月08日 14时45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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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省环保厅发布了2016年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我市2016年空气质量占全省改善率比例为13.4%,获得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1076.73万元,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

      经省环境监测总站统计,2016年有11个市(州)完成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基本目标任务,有10个市未完成目标任务;有8个市(州)完成达标天数率目标任务,13个市(州)未完成目标任务。另外,经省环境监测总站核算,2016年共有11个市(州)完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任务,有10个市(州)未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等额预分、据实考核、分档扣收”的原则,省环保厅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实行分档扣收,扣收资金共计1800万元。同比2015年,共有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实行分档激励,激励资金共计4300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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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获得2016年空气激励资金1076万元

  • 2017年02月08日 14时45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近日,省环保厅发布了2016年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我市2016年空气质量占全省改善率比例为13.4%,获得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1076.73万元,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第一。

      经省环境监测总站统计,2016年有11个市(州)完成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基本目标任务,有10个市未完成目标任务;有8个市(州)完成达标天数率目标任务,13个市(州)未完成目标任务。另外,经省环境监测总站核算,2016年共有11个市(州)完成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任务,有10个市(州)未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等额预分、据实考核、分档扣收”的原则,省环保厅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实行分档扣收,扣收资金共计1800万元。同比2015年,共有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实行分档激励,激励资金共计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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