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建立“四项制度”抓实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月通报。对各县(区)、经开区“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开展情况,各类数据表册、相关材料上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按照基本完成、按标准完成、未完成三个档次进行归类,纳入绩效管理,每单项工作未完成扣0.1分,通过逗硬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脱贫攻坚季督查。每季度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流动现场会,按照“1+6”连片扶贫开发确定参观点位,按照“不看旧点看新点”“不看亮点看实绩”原则,推动脱贫攻坚连片开发向纵深发展、向全域拓展、向精准聚集;新启动连片开发13片、点位503个,投入资金33.7亿元,已完成投资30.2亿元。
脱贫攻坚定期考核。采取市县联动,交叉互检,通过听、看、谈、问、议、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从17个专项部门,连人带编抽调财会、统计方面的专业人才,组建督查考核科,专门负责脱贫攻坚有关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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