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医保“四统一”助推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改革

  • 2016年08月18日 14时4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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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统一结算比例。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统筹年度内,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发生治疗该类疾病的门诊药品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一个统筹年度只扣减一次起付标准。

      ⑵统一支付方式。按照“定病种、定医院”原则,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在本地或异地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1家作为本人本年度的治疗机构;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即时结算,治疗机构再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⑶统一最高限额。规定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10个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分病种统一定额标准,提高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精细化程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⑷统一报销范围。以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为基础,细化、量化、简化6种疾病用药目录和范围,建立该市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目录库,同时与信息结算系统对接,通过病种、剂量、品种、范围等指标界定,杜绝“搭车开药”“开甲拿乙”“以物换药”等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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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医保“四统一”助推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改革

  • 2016年08月18日 14时4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⑴统一结算比例。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统筹年度内,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发生治疗该类疾病的门诊药品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一个统筹年度只扣减一次起付标准。

      ⑵统一支付方式。按照“定病种、定医院”原则,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在本地或异地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1家作为本人本年度的治疗机构;对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实行即时结算,治疗机构再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⑶统一最高限额。规定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10个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分病种统一定额标准,提高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精细化程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⑷统一报销范围。以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为基础,细化、量化、简化6种疾病用药目录和范围,建立该市门诊特殊疾病用药目录库,同时与信息结算系统对接,通过病种、剂量、品种、范围等指标界定,杜绝“搭车开药”“开甲拿乙”“以物换药”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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