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南充市市长宋朝华签署“督查令”安排8位副市长下县综合督查上半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2016年06月29日 14时1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字体:
  •   6月16日,南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宋朝华签署《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从6月20日起,由南充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8位副市长任组长,分别带领南充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9个县(市、区)以及南充经济开发区上半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传达贯彻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研究落实上级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安全社区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上级挂牌重大隐患整治、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联网直报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情况;三是水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和零售网点“两关闭”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防事故和老旧建筑专项整治、危桥加固改造、住宅区15年以上“三无”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以及“打非治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五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六是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为准确了解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在开展督查前,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南充经济开发区和各督查组印发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任务分解表》,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梳理和全面总结,特别是针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欠进度的要分析原因、落实措施、查漏补缺,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要求各个综合督查组认真对照督查任务分解表,采取查看现场、调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换意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个督查组到每个地区至少现场随机抽查2个以上行业重点监管部门、2个以上乡镇和产业园区、2个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现场督查情况均要与被督查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并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登记表》;综合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汇总表》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交由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整改落实;各综合督查组工作结束后形成督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在全市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南充市市长宋朝华签署“督查令”安排8位副市长下县综合督查上半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2016年06月29日 14时13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   6月16日,南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宋朝华签署《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从6月20日起,由南充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8位副市长任组长,分别带领南充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9个县(市、区)以及南充经济开发区上半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传达贯彻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研究落实上级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安全社区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上级挂牌重大隐患整治、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联网直报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情况;三是水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静电和零售网点“两关闭”治理、建筑施工行业防事故和老旧建筑专项整治、危桥加固改造、住宅区15年以上“三无”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以及“打非治违”、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五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六是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为准确了解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在开展督查前,南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各县(市、区)、南充经济开发区和各督查组印发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任务分解表》,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梳理和全面总结,特别是针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欠进度的要分析原因、落实措施、查漏补缺,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要求各个综合督查组认真对照督查任务分解表,采取查看现场、调阅资料、听取汇报、交换意见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个督查组到每个地区至少现场随机抽查2个以上行业重点监管部门、2个以上乡镇和产业园区、2个以上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现场督查情况均要与被督查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并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登记表》;综合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填写《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汇总表》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交由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整改落实;各综合督查组工作结束后形成督查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在全市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