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居民可免费享受12项国家公共卫生服务

  • 2016年04月08日 15时1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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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

      制作卫生服务地图、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举办健康大讲堂……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卫计委了解到,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成都市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使辖区居民了解、熟悉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服务的渠道,提高广大老百姓对项目的感受度和知晓率。据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成都居民可免费享12项公共卫生服务。 

      1 

      健康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网络化管理。 

      2 

      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基于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及卫生宣传主题日等活动,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3 

      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0至6岁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肺炎疫苗接种服务。 

      4 

      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至6岁儿童 

      服务内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管理和产后访视与早孕妇女艾滋病咨询和自愿检测。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7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型高血压患者 

      服务内容:进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通过门诊、义诊、健康体检等途径进行2型糖尿病筛查,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8 

      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服务内容: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危险性评估、随访,提供服药指导及康复服务。对重点患者提供个案管理服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9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6)协助专业机构完成血吸虫病和疟疾的防治工作。 

      10 

      卫生监督及爱国卫生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学校卫生服务;(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1 

      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1)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和讲座;(2)开展0至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4)开展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 

      12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1)对肺结核患者(包括结核性胸膜炎)做到72小时内访视和建档;(2)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推荐或转诊;(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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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居民可免费享受12项国家公共卫生服务

  • 2016年04月08日 15时1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全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

      制作卫生服务地图、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举办健康大讲堂……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卫计委了解到,为更好地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季”活动,成都市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使辖区居民了解、熟悉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服务的渠道,提高广大老百姓对项目的感受度和知晓率。据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成都居民可免费享12项公共卫生服务。 

      1 

      健康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网络化管理。 

      2 

      健康教育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基于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及卫生宣传主题日等活动,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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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辖区0至6岁儿童及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肺炎疫苗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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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0至6岁儿童 

      服务内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建立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管理和产后访视与早孕妇女艾滋病咨询和自愿检测。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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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型高血压患者 

      服务内容:进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通过门诊、义诊、健康体检等途径进行2型糖尿病筛查,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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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服务内容: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危险性评估、随访,提供服药指导及康复服务。对重点患者提供个案管理服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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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6)协助专业机构完成血吸虫病和疟疾的防治工作。 

      10 

      卫生监督及爱国卫生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学校卫生服务;(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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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药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1)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和讲座;(2)开展0至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4)开展慢性病(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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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1)对肺结核患者(包括结核性胸膜炎)做到72小时内访视和建档;(2)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推荐或转诊;(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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