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力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税费政策优惠到位。对农村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实行“三优先一减免”政策,即优先纳入总体建设规划、优先安排资金预算、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化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收费标准执行。
资金投入到位。市、县两级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养老体系建设资金。根据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1+1”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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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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