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
|
简体
|
繁體
|
English
首页
|
政府领导
|
机构职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职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网站首页
个人中心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14
明年起广元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2016年12月27日 10时31分
来源: 广元市府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根据省上统一安排,自2017年1月1日起,广元市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据悉,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月/人提高到650元/月/人,独生子女伤残的扶助标准由原来的400元/月/人提高到520元/月/人,扶助金的发放继续实行委托金融机构打卡直发,一年一次性发放。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今年 达州市14万余人将享受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cbced6fa47124f42bf0bf7f0038cab64:
自贡市多渠道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e4c29f31c6964493a14c4ddf6b160169:
我省出台意见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明年起广元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明年起广元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2016年12月27日 10时31分
来源: 广元市府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根据省上统一安排,自2017年1月1日起,广元市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
据悉,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月/人提高到650元/月/人,独生子女伤残的扶助标准由原来的400元/月/人提高到520元/月/人,扶助金的发放继续实行委托金融机构打卡直发,一年一次性发放。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