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巴中市综合推进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

  • 2016年11月18日 09时44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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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燃煤污染。每周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销售使用高硫份燃煤及高污染燃料行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燃煤销售网点数量、具体位置和销售量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机动车污染。完成3000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优化交通疏导方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控制堵车引发的各种问题。

      餐饮油烟污染。划定禁止设立夜市摊区、露天烧烤、熏制腊制品的区域和时段,引导临时占道夜市摊入店经营;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监管,督促落实“7个100%”抑尘措施,每半月督查通报1次;在出入城重要位置设置渣土运输关口,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每天冲洗1次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广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主城区5公里范围内商砼建材、混凝土搅拌等实行分区作业、装料密闭,3公里范围内全面取缔砂石料加工,严禁新增砂石厂。

      秸杆、垃圾禁烧。发布秸秆禁烧公告,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制定垃圾焚烧管理办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工业大气污染。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城郊10公里内小作坊、小砖瓦窑等污染源;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降尘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对超总量排放企业限产压产停产;推进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切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最高级别预警天气,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强制性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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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综合推进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

  • 2016年11月18日 09时44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   燃煤污染。每周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销售使用高硫份燃煤及高污染燃料行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燃煤销售网点数量、具体位置和销售量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机动车污染。完成3000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优化交通疏导方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控制堵车引发的各种问题。

      餐饮油烟污染。划定禁止设立夜市摊区、露天烧烤、熏制腊制品的区域和时段,引导临时占道夜市摊入店经营;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监管,督促落实“7个100%”抑尘措施,每半月督查通报1次;在出入城重要位置设置渣土运输关口,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每天冲洗1次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广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主城区5公里范围内商砼建材、混凝土搅拌等实行分区作业、装料密闭,3公里范围内全面取缔砂石料加工,严禁新增砂石厂。

      秸杆、垃圾禁烧。发布秸秆禁烧公告,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制定垃圾焚烧管理办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工业大气污染。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城乡结合部及城郊10公里内小作坊、小砖瓦窑等污染源;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降尘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对超总量排放企业限产压产停产;推进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切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针对最高级别预警天气,采取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强制性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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