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市出台意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 2016年01月18日 15时24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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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市政府办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目标要求。按照意见,到2020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10个。

      意见指出,要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到2020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10个,初步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

      在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简化登记审批程序、提高登记审批效能。除法律法规对开办资金有规定的以外,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登记开办资金和会员人数要求。对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成立行业协会的,团体会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0个。要取消社会团体筹备登记审批,将社会团体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申请成立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取消“一业一会”限制,探索“一业多会”模式。

      为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要求,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承办社会事业,享受公办事业平等待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要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设立条件、弄虚作假取得登记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注销或撤销情况的社会组织,实行有序退出。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告撤销。

      在社会组织培育方面,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培育体系,搭建开放竞争的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发展枢纽型和支持型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品牌社会组织,建立公益创投机制,积极推进公益众筹,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要求,强化政府监管,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成果的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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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出台意见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 2016年01月18日 15时24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德阳市政府办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目标要求。按照意见,到2020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10个。

      意见指出,要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到2020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超过10个,初步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

      在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简化登记审批程序、提高登记审批效能。除法律法规对开办资金有规定的以外,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登记开办资金和会员人数要求。对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以及国家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成立行业协会的,团体会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0个。要取消社会团体筹备登记审批,将社会团体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申请成立登记。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取消“一业一会”限制,探索“一业多会”模式。

      为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要求,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承办社会事业,享受公办事业平等待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要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设立条件、弄虚作假取得登记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注销或撤销情况的社会组织,实行有序退出。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告撤销。

      在社会组织培育方面,要构建社会组织综合培育体系,搭建开放竞争的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发展枢纽型和支持型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品牌社会组织,建立公益创投机制,积极推进公益众筹,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要求,强化政府监管,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成果的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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