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眉山市11个单位被命名表扬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 2016年01月15日 16时31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字体:
  •   2015年12月22日,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表扬的一批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合格单位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彭山区青龙镇政府、彭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仁寿县地方税务局、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丹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青神县审计局、青神县汉阳镇政府1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自2014年以来,市法制办多措并举,积极牵头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深入6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积极宣传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基础较好的69个单位申报创建活动,64个单位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占申报总数的93%。

      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把示范创建活动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成效、出经验。

      三是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从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15个示范创建要求和措施,指导各示范创建单位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及时修改完善示范创建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逐个指导,强化考核。采取跟进回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分步推进、在2018年按期完成,对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创建单位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值。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眉山市11个单位被命名表扬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 2016年01月15日 16时31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2015年12月22日,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表扬的一批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合格单位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彭山区青龙镇政府、彭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仁寿县地方税务局、洪雅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丹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青神县审计局、青神县汉阳镇政府1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自2014年以来,市法制办多措并举,积极牵头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一是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深入6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单位、部门,积极宣传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基础较好的69个单位申报创建活动,64个单位被确定为创建单位,占申报总数的93%。

      二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把示范创建活动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有成效、出经验。

      三是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从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细化15个示范创建要求和措施,指导各示范创建单位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工作特色,及时修改完善示范创建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逐个指导,强化考核。采取跟进回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分步推进、在2018年按期完成,对工作停滞不前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推进不力的创建单位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值。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