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创新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⑵扩宽筹资渠道。通过绿色能源示范县中央补助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户自筹等途径解决。绿色能源示范县中央补助资金按照3KW、4KW、5KW的建设规模进行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户补助0.8万元,其余部分由农户自筹解决。农户自筹有困难的,可通过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及互助资金贷款解决,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贫困户从发电收益中逐年偿还。
⑶创建维护机制。设立光伏扶贫项目维护基金,成立运营维护中心,对乡土电工和村干部进行培训,做到小故障不出村;建立短信服务平台,根据天气、季节变化,及时向项目户发送信息,普及日常维护保养知识解穴操作。建成后,贫困户将实现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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