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开展专项整治医疗广告行动

  • 2015年05月29日 11时21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字体:
  •   日前,达州市召开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医疗广告工作。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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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开展专项整治医疗广告行动

  • 2015年05月29日 11时21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日前,达州市召开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医疗广告工作。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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