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帮扶措施温暖困难职工

  • 2014年08月19日 16时04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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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征求到的希望市总工会“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的关注、救助力度”的意见和建议,市总工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于近期重新修订了《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增加了救助次数,扩大了帮扶对象,加大了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这也是市总工会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

      一是帮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00元。对因遭遇各类自然灾害或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重大、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救助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的助学救助由最高5000元提高到6000元;对患重症、慢性病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医疗救助不仅救助比例提高了10%的,救助金额也提高了1000元,最高救助金额可达到6000元;对因经济原因打不起官司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也由以往的3000—5000元提高到3000—6000元。

      二是增加了救助次数。对于患重症且自付医疗费巨大的建档困难职工,经一次救助后仍无法缓解困难的,救助由以前每年最多不超过一次增加为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是加大了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的救助力度。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中导致财产受损失、身体受到伤害的职工,视财产损失和自付医疗费情况,将给予5000-10000的救助。

      四是扩大了救助对象。新增了对于不属建档困难职工的我市其他职工,但因遭遇自然灾害、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巨大,或突发重特大疾病、需要一次性支出巨额医疗费用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将给予特殊困难救助。

      同时,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通过人文关怀帮助其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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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帮扶措施温暖困难职工

  • 2014年08月19日 16时04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针对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征求到的希望市总工会“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的关注、救助力度”的意见和建议,市总工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于近期重新修订了《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增加了救助次数,扩大了帮扶对象,加大了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这也是市总工会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

      一是帮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普遍提高了1000元。对因遭遇各类自然灾害或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重大、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救助由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当年考入大学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的助学救助由最高5000元提高到6000元;对患重症、慢性病的建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医疗救助不仅救助比例提高了10%的,救助金额也提高了1000元,最高救助金额可达到6000元;对因经济原因打不起官司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也由以往的3000—5000元提高到3000—6000元。

      二是增加了救助次数。对于患重症且自付医疗费巨大的建档困难职工,经一次救助后仍无法缓解困难的,救助由以前每年最多不超过一次增加为每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是加大了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职工的救助力度。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中导致财产受损失、身体受到伤害的职工,视财产损失和自付医疗费情况,将给予5000-10000的救助。

      四是扩大了救助对象。新增了对于不属建档困难职工的我市其他职工,但因遭遇自然灾害、非本人责任的重大意外事故损失特别巨大,或突发重特大疾病、需要一次性支出巨额医疗费用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将给予特殊困难救助。

      同时,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通过人文关怀帮助其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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