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 2014年05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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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来,在德阳看病住院的城乡居民有了一个切身的体会,“看病不再难,看病有保障。”这一变化缘于德阳市正在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一场病花了18余万报销15余万

      家住绵竹市的古某今年只有8岁,两年前因患白血病,到成都军区总医院就医,光医疗费用就花了将近20万元,昂贵的医疗费让本不宽裕的古某父母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家人因病而负债累累。

      2013年12月,德阳市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当年,古某看病总费用达180811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1103元,大病保险赔付27945元,补充医疗保险赔付45959元,算下来,古某总计报销155007元,个人仅承担25804元,大大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5月4日,德阳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回访古某一家时,古某父母紧紧握着他们的手说“大病保险就是好,让我们家渡过了看不起病的难关。”

      分段报销+上不封顶:赔付比例不低于55%与基本医保一并结算

      我市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累计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额达到8000元以上。筹资标准为城镇居民20元/人·年,农村居民17元/人·年。赔付标准为:个人负担在20000元以内按55%赔付,20001至100000元按65%赔付,100000元以上按85%赔付。具体赔付金额按比例分段计算,不设封顶金额。德阳采取先低水平起步、以后逐步提高待遇的办法,确保大病保险制度长期平稳运行。“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所以,大病保险中的”大病“不是指具体的某一种疾病,可以理解为因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截至2014年3月底,我市共即时赔付大病保险1002人、1033人次,共发生医疗费用2997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合计337.97万元,最高赔付金额达到15.5万元。

      作为四川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批试点市,我市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同一方案,除筹资标准有区别外,起付标准和分段赔付比例均完全一致。为方便参保群众费用报销,专门开发了大病保险计算机管理软件,利用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具备联网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链接:开展大病保险,主要是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协同互补作用,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德阳市早在2008年就建立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在化解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风险、减轻个人经济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12月,德阳市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着重化解参保人员患重特大疾病后的灾难性医疗风险,享受人群约占住院人数的5%左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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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 2014年05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今年来,在德阳看病住院的城乡居民有了一个切身的体会,“看病不再难,看病有保障。”这一变化缘于德阳市正在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一场病花了18余万报销15余万

      家住绵竹市的古某今年只有8岁,两年前因患白血病,到成都军区总医院就医,光医疗费用就花了将近20万元,昂贵的医疗费让本不宽裕的古某父母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家人因病而负债累累。

      2013年12月,德阳市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当年,古某看病总费用达180811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1103元,大病保险赔付27945元,补充医疗保险赔付45959元,算下来,古某总计报销155007元,个人仅承担25804元,大大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5月4日,德阳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回访古某一家时,古某父母紧紧握着他们的手说“大病保险就是好,让我们家渡过了看不起病的难关。”

      分段报销+上不封顶:赔付比例不低于55%与基本医保一并结算

      我市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累计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额达到8000元以上。筹资标准为城镇居民20元/人·年,农村居民17元/人·年。赔付标准为:个人负担在20000元以内按55%赔付,20001至100000元按65%赔付,100000元以上按85%赔付。具体赔付金额按比例分段计算,不设封顶金额。德阳采取先低水平起步、以后逐步提高待遇的办法,确保大病保险制度长期平稳运行。“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所以,大病保险中的”大病“不是指具体的某一种疾病,可以理解为因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截至2014年3月底,我市共即时赔付大病保险1002人、1033人次,共发生医疗费用2997万元,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合计337.97万元,最高赔付金额达到15.5万元。

      作为四川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批试点市,我市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同一方案,除筹资标准有区别外,起付标准和分段赔付比例均完全一致。为方便参保群众费用报销,专门开发了大病保险计算机管理软件,利用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具备联网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算,所需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链接:开展大病保险,主要是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协同互补作用,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德阳市早在2008年就建立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在化解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风险、减轻个人经济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12月,德阳市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着重化解参保人员患重特大疾病后的灾难性医疗风险,享受人群约占住院人数的5%左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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