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明年起绵阳市参合农民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

  • 2014年12月01日 11时31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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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8日从绵阳市卫生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拟将全面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参合人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新农合政策补偿后,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据介绍,对于患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来说,除了报销新农合外,自己仍然要承担一大笔医疗费用。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安排,我市决定在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

      大病保险不需要参合农民再交钱了。据了解,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新农合所有参合人员。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补偿。

      我市农村大病保险由1-2家保险公司承办,我们正在进行招标投标。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李晓林说,待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再公布大病保险的资金筹集、起付标准、合规可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分段补偿、补偿程序。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重视降低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信用社协议代扣代缴新农合筹资方式和通讯公司参与新农合个人筹资等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民经济支出。建立重大疾病保障资金,将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等21种重大疾病纳入补偿范围,尽力提高参合农民的收益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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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绵阳市参合农民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

  • 2014年12月01日 11时31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11月28日从绵阳市卫生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拟将全面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参合人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新农合政策补偿后,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据介绍,对于患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来说,除了报销新农合外,自己仍然要承担一大笔医疗费用。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安排,我市决定在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

      大病保险不需要参合农民再交钱了。据了解,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新农合所有参合人员。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员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补偿。

      我市农村大病保险由1-2家保险公司承办,我们正在进行招标投标。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李晓林说,待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再公布大病保险的资金筹集、起付标准、合规可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分段补偿、补偿程序。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重视降低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信用社协议代扣代缴新农合筹资方式和通讯公司参与新农合个人筹资等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民经济支出。建立重大疾病保障资金,将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等21种重大疾病纳入补偿范围,尽力提高参合农民的收益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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