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标准提高后,我市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78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3年1月1日以来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发工作。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数据录入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核定新增对象,及时核减超龄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发放对象范围,不得从中列支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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