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统一市级新农合补偿政策 率先在全省实施“同城同补偿”
自2005年我市新农合实施以来,由于实行县级统筹模式,县域间存在新农合补偿政策差异,存在参合农民“交同样的钱,报不一样的账”现象,这为加快推进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形成了一定障碍。为此,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起草和论证,在多方多次征求意见后,统一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本次印发的《工作规范》,按照统一方案、规范操作、健全机制、完善服务原则,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结报窗口设置、医疗服务、补偿结算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减化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报帐和补偿费用结算,并确保基金安全。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我市进一步完善了重大疾病补偿方案,将病种扩大至20种,补偿封顶线单独增加至15万元,提高到了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倍以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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