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积极推广使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
4月23日,凉山州民政局向全州17个县(市)民政部门发出《关于使用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的通知》,要求在今后的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推广使用民政部统一规范的“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
图为“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
“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以圆为外沿,象征婚姻生活圆满和谐。以中国红为主色调,寓意婚姻家庭生活红红火火。标识中间“龙凤呈祥”图案,一龙一凤形影相随,既相互包容,又相对独立,彰显了夫妻相处的独特哲学,蕴含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法律精神。同时,龙凤图案以变体“m”呈现,暗合“民政”与“婚姻”之意。此外,整个图形兼具公章形状,也体现了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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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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