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标准今年即将上调
按照国家层面的政策,计生家庭奖扶助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特扶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特扶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
目前,我市执行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与调标前的国家标准一致。不同的是,在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助政策中,国家政策是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计生群众予以奖励,我市政策的奖励对象是“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的计生群众,奖励范围更宽泛。去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据了解,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的发放由地方政府执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照比例负担。从我市去年的数据看,奖励扶助惠及全市16.79万人、特别扶助惠及全市1.24万人,分别发放1.21亿元和0.14亿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