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2011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实施进展实况

  • 2011年09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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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达州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政府督查组于2011年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2011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民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进度任务,绝大多数民生工程项目达到了时间与进度同步或超额完成任务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地方资金缺口较大。一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二是社会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主要表现为企业参与公益性建设热情较低,社会性资金投向民生工程项目额度较小;三是任务下达和资金落实不同步。部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因资金未到位而无法实施,项目启动迟缓。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报建程序严格复杂,前期筹备周期长等多种因素制约,部分工作进展缓慢。

      (三)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一些民生工程政策还没有真正宣传到群众中去,没能全面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生工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统计报送工作不够严谨。一些部门(单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民生工程半年进度误报、错报较多;少数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上报数据与报市政府数据不一致,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的督办通知》(川府督查〔2011〕17号)涉及我市进度滞后的17个项目中就有10项属统计口径不一致或误报所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进度。要按规定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进行足额预算,并根据时间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二)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照民生工程任务,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特别是对进度相对滞后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确保及早开工建设、按期优质完成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设“民生工程”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典型经验,增强民生工作社会影响力,让群众了解民生工作政策内容,扩大知情权、参与权,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生工程顺利开展。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进度。各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情况通报、信息采集、数据报送,杜绝迟报、错报、误报。

      (五)强化督查督办,力促工作落实。市级各相关牵头部门(单位)要随时关注民生工程进度,在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指导的同时,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及时进行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继续跟踪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责任编辑: 秦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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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2011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实施进展实况

  • 2011年09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按照达州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政府督查组于2011年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2011年上半年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民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进度任务,绝大多数民生工程项目达到了时间与进度同步或超额完成任务的总体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地方资金缺口较大。一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二是社会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主要表现为企业参与公益性建设热情较低,社会性资金投向民生工程项目额度较小;三是任务下达和资金落实不同步。部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因资金未到位而无法实施,项目启动迟缓。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报建程序严格复杂,前期筹备周期长等多种因素制约,部分工作进展缓慢。

      (三)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一些民生工程政策还没有真正宣传到群众中去,没能全面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生工程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统计报送工作不够严谨。一些部门(单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民生工程半年进度误报、错报较多;少数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上报数据与报市政府数据不一致,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加快民生工程实施进度的督办通知》(川府督查〔2011〕17号)涉及我市进度滞后的17个项目中就有10项属统计口径不一致或误报所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进度。要按规定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进行足额预算,并根据时间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二)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照民生工程任务,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特别是对进度相对滞后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尽量简化手续,确保及早开工建设、按期优质完成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开设“民生工程”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典型经验,增强民生工作社会影响力,让群众了解民生工作政策内容,扩大知情权、参与权,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民生工程顺利开展。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进度。各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情况通报、信息采集、数据报送,杜绝迟报、错报、误报。

      (五)强化督查督办,力促工作落实。市级各相关牵头部门(单位)要随时关注民生工程进度,在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指导的同时,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及时进行督办。市政府督查室要继续跟踪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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