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管执法局整治占道晾晒 保护环境卫生
当日,市城管局执法三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到东坡湖安置区江乡路时,发现租住此处的居民,将刚洗干净的衣服晾晒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不仅妨碍了进出附近小区的群众通行,对市政设施造成了损害,同时也影响了市容市貌。执法队员立即找到该居民,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将衣服放到小区内晾晒,该居民开始不愿配合。执法队员本着“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对其耐心地说服和劝导,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当后,该居民将晾晒的衣服移到了小区内晾晒。
在此,市城管局敬告大家: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者按照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秦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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