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眉山市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2011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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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8日,眉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去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清理确认继续有效、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清理后新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是与2011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过此次清理,旨在解决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令第588号相违背、相抵触的问题。对在清理中发现的以国务院令第588号废止的7件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与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的107件行政法规部分条款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清理主体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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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开展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2011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眉山市府
  •   4月28日,眉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去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清理确认继续有效、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清理后新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是与2011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过此次清理,旨在解决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令第588号相违背、相抵触的问题。对在清理中发现的以国务院令第588号废止的7件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废止,对与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的107件行政法规部分条款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清理主体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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