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四措并举提前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完善监管措施,增加管理有效性。一是不断完善项目公示制。在继续坚持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的基础上,按《自贡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公示办法》,完工验收项目必须在同级党政媒体、政府网站和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在全市推行了“三方独立检测”制度:即施工、监理、业主均要单独建立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同一项目中,各试验检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以上任何两方的检测任务,保证了试验检测工作的独立性,提高了试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三是严格交竣工验收,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凡是无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监督报告证明不合格项目“一票否决”;四是实行了按月通报制,促进了各区县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快。
3、突出质量核心,严格监督管理。始终围绕质量核心,不断强化管理,创新举措,构建起了“政府监督、业主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逐项目落实了质量管理责任,明确了项目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人。
4、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将由市直管的28.6公里农村公断公路作为全市示范项目,在项目建设标准、现场管理、内业资料规范化等方面严格要求,建设期间多次组织有关区县现场交流学习,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011年,省政府下达自贡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为建成农村公路600公里,其中:通乡公路250公里、通村公路350公里。截至11月底,我市已建成农村公路776.26公里,占目标的129.38%。其中:通乡公路完成投资36270万元,建成386.2公里,分别占目标的154.48%、207.26%;通村公路完成投资14361万元,建成390.06公里,分别占目标的111.44%、164.13%。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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