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下达2019年度四川省县域经济 
发展强县 先进县 进步县一次性财力奖励14.4亿元

  • 2020年09月09日 11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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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9〕1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日前,省委、省政府以《关于表扬2019年度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的通报》(川委〔2020〕575号),决定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和西昌市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宣汉县和石棉县等9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攀枝花市东区和荥经县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对获得通报表扬的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9月2日,省财政按照县域经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每县6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共计下达14.4亿元,该项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统筹用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责任编辑: 范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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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强县 先进县 进步县一次性财力奖励14.4亿元

  • 2020年09月09日 11时04分
  • 来源: 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9〕1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及考核情况,日前,省委、省政府以《关于表扬2019年度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的通报》(川委〔2020〕575号),决定对泸州市龙马潭区和西昌市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宣汉县和石棉县等9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攀枝花市东区和荥经县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对获得通报表扬的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9月2日,省财政按照县域经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每县6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共计下达14.4亿元,该项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统筹用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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