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安排部署“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灾后重建审计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具体举措。受灾市(州)、县审计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任务。
会议要求,要做好审前调查和摸底、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量,加强与重建办、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协调联系,建立灾后重建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重建资金安排、项目推进及支持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点面结合,实现灾后重建资金、重点项目监管全覆盖。
会议明确,要以问题为导向,揭示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查处“大要案”意识,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损失浪费等问题,特别是损害老百姓利益的问题要“零容忍”,查深查透,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处理,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责。要及时收集反映政策措施落实、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确保重建顺利推进和年度投资计划完成,保障省确定的年度重建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阿坝州、绵阳市、九寨沟县等受灾市(州、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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