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省级产融合作试点工作
省级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可以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产业链金融、基金合作新模式、科学规范应急转贷、风险分担机制、直接融资、财政金融互动等方面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内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聚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实现产业信息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基本建立并有序运转,金融服务产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重点产业健康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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