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道路运输三项事项列入全省“多证合一”改革

  • 2017年09月27日 15时28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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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9月25日起,全省正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我省道路运输三项事项列入此次“多证合一”改革,分别为: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域内)备案;道路货运代理经营备案;道路货运配载经营备案。今后,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含客运、货运、维修和驾培企业)办理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限县域内)备案,以及广大道路货运代理经营者和货运配载经营者办理开业备案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一次性递交相关材料即可,无需再到运管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下一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此项改革将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更大限度降低企业设立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群众办事成本越来越低、跑路越来越少,真正实现“减证”推动“简政”,对于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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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道路运输三项事项列入全省“多证合一”改革

  • 2017年09月27日 15时28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9月25日起,全省正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我省道路运输三项事项列入此次“多证合一”改革,分别为:道路运输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限县域内)备案;道路货运代理经营备案;道路货运配载经营备案。今后,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含客运、货运、维修和驾培企业)办理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限县域内)备案,以及广大道路货运代理经营者和货运配载经营者办理开业备案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一次性递交相关材料即可,无需再到运管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下一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此项改革将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更大限度降低企业设立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群众办事成本越来越低、跑路越来越少,真正实现“减证”推动“简政”,对于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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