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教育厅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

  • 2017年07月25日 15时17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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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教育政务“五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让公众办事更方便、更明白、更舒心。

      《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集中公开当年教育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推动协调发展、推进改革开放、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改革进展和成果。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编制政务(校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并公开发布,让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不跑冤枉路。

      为畅通教育政务公开途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面向公众服务的教育业务系统的整合、迁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建立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方面,明确了提升教育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的途径,对财政预决算、教育督导、“薄改”工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高校教学质量报告等进行了细化。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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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厅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

  • 2017年07月25日 15时17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   日前,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教育政务“五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让公众办事更方便、更明白、更舒心。

      《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认真落实《四川省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社会集中公开当年教育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推动协调发展、推进改革开放、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改革进展和成果。要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编制政务(校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并公开发布,让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不跑冤枉路。

      为畅通教育政务公开途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面向公众服务的教育业务系统的整合、迁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建立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意见》还从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方面,明确了提升教育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的途径,对财政预决算、教育督导、“薄改”工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高校教学质量报告等进行了细化。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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