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非煤矿山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 2017年06月01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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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107号),决定对重点市(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市(州)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从省安全监管局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抽调监管执法人员会同专家组成八个检查组,对15个重点市(州)正在建设和2015年以来已经竣工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不少于5个建设项目)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等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行为,一律移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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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开展非煤矿山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 2017年06月01日 10时22分
  • 来源: 省安全监管局
  •   日前,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107号),决定对重点市(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市(州)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进行,从省安全监管局和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抽调监管执法人员会同专家组成八个检查组,对15个重点市(州)正在建设和2015年以来已经竣工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不少于5个建设项目)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等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行为,一律移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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