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4月1日起我省跨省、跨市客运班线正式实行实名检票管理

  • 2017年03月20日 14时33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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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省始发或者配载跨省、跨市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客运站实行实名检票管理并记录有关信息。

      按照规定,4月1日00:00时起,在我省乘坐跨省、跨市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旅客,乘车时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检票乘车;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乘客,须在车站警务室或属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检票乘车;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人、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得乘车,对蓄意扰乱客运站秩序的旅客,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站对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并按日期归类建档保存,同时对旅客信息予以保密。

      全省将采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此项工作,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各相关客运站做好实名制管理各项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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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我省跨省、跨市客运班线正式实行实名检票管理

  • 2017年03月20日 14时33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省始发或者配载跨省、跨市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客运站实行实名检票管理并记录有关信息。

      按照规定,4月1日00:00时起,在我省乘坐跨省、跨市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除外)的旅客,乘车时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检票乘车;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乘客,须在车站警务室或属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凭临时身份证明检票乘车;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人、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得乘车,对蓄意扰乱客运站秩序的旅客,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站对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并按日期归类建档保存,同时对旅客信息予以保密。

      全省将采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此项工作,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各相关客运站做好实名制管理各项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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