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种苗法制建设
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新《种子法》的宣贯力度。举办“全省林木种苗管理培训班”,特邀国林局和南林大专家对新《种子法》及种苗规范性文件、标准等进行解读,全省直接受训人数达420余人;积极组织全省林木种苗工作者参与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开展的《种子法》网络知识竞赛、参加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2017年全国林木种苗信息培训班和《林木种苗执法手册》编写调研;编制《林木种苗文件汇编》400本、《林木种苗基本常识》小手册5000份,并免费向各市州发放。
加快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完成《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报告并上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和新《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川林发〔2017〕88号);组织开展强化林木种苗质量责任追溯工作专项调研,形成《关于强化林木种苗质量责任追溯工作的意见》初稿;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清理完善省、市、县林木种苗权力清单46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公共服务10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各1项;修订完善种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22项种苗行政处罚重新制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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