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公示

  • 2017年01月06日 17时10分
  • 来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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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要求,建立PPP专家库旨在为参与PPP相关方提供技术支持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专家评审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拟确定为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附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专家库建成后,相关方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财政厅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四川省财政厅PPP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0783)。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面向社会正式公布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附件: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1月6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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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公示

  • 2017年01月06日 17时10分
  • 来源: 财政厅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要求,建立PPP专家库旨在为参与PPP相关方提供技术支持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专家评审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将拟确定为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附后),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专家库建成后,相关方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财政厅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四川省财政厅PPP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28-86720783)。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面向社会正式公布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附件:四川省PPP专家库专家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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